根据《珠海市级农业公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珠农农〔2020〕99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2022年度珠海市农业公园的5个项目进行了材料审阅、现场查看及综合评分,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2022年珠海市农业公园评审意见。现将该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8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申报主体对自身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相关说明材料可经所在镇政府和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送至我局。 受理单位: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201室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2609026 邮箱:snyncjcyk@zhuhai.gov.cn 附件:2022年珠海市农业公园评审意见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2022年珠海市农业公园评审意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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