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2年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统计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举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及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项目名称:2022年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统计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各包组内容/名称及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 包组 包组内容/名称 报价上限 (预算金额) A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购买服务项目 23万元 B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购买服务项目 20万元 超过包组报价上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各包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各包组完工期: 包组A:完工期:2023年4月完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购买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 包组B:完工期:2023年4月完成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购买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未被记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1)以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 8月 29日~ 9 月 2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25)。 3.购买磋商文件方式: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需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 9 月8日14:30~15:00; 2.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2年 9月8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2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方 慧 联系电话:21183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25 联系人:钟兴万 0756-2625399(项目咨询) 林诗伦 0756-2625188(磋商文件售卖) 传 真:0756-2625833 邮 箱gaoxinzhuhai@126.com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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