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音乐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 招标内容: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音乐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招标金额:¥198000元(上限价) 评标办法:符合项目需求的最低价中标 招标条件:具有相关资格的投标人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起至2022年7月30日下午17:00 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 咨询电话:伍老师 投诉电话:13926959913 一、报名须提供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商拟投主要设备(主扩功放、功放、电源时序器、自动反馈抑制器等),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 “售后服务(三年免费)承诺函”和“产品参数确认函”及原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原厂家公章。 二、商务要求: 1.主要设备参数中带“▲”的技术指标要求,须提供相应货物生产厂家对带“▲”的技术指标要求的厂家授权文件及参数确认函(加盖货物生产厂家公章),作为带“▲”指标响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如未能提供上述技术支持文件或带“▲”指标出现负偏离,均不予选择。 2.所有供货商品必须是未经拆封的原厂包装,采购方不接收改配的外包装经过二次封装的商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对此作出说明。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标明所投主要商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以及原厂的质保期限,含糊不清者,不予选择。 三、采购服务要求 1.供应商多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产品。 2.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3.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4.报价须包含税金、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不得中标后再议价。 5.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7.除操作耗材类材料,其他产品质保期为三年,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提供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保证书。 9.投标资料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付款方式按珠海市政府采购流程办理。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音乐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清单.docx 珠海市香洲区花城幼儿园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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