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关于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高发投审〔2022〕31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监理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高新区金唐西路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渠现状破损边坡修复,修复面积约500㎡;现状排污口截留1处等。项目总投资估算4128.82万元,其中一类费用3353.00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监理。 2.2 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小写:¥650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来电告知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2 年 7 月 13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监理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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