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2年社会组织评估项目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我市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对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组织开展不少于3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二)服务内容 1、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估指导和政策讲解,及时解答参评单位提出的疑问,对参评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2、组织评估小组实地考察,发放社会评价调查问卷,对参评单位的专职工作人员、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结合现场评估和社会评价得分提出初评意见; 3、把初评意见反馈参评单位,若有异议,收集参评单位的复核申请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4、向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汇报评估开展情况和初评结果; 5、出具等级评估报告,制作等级评估的证书及牌匾; 6、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应安排熟悉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织开展不少于3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7、服务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 8、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教育引导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民政局、评估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采购项目预算:240000元(人民币)。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或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应安排的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评估服务工作。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安排的5名工作人员在评审期间不能离开珠海。 四、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17: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递交方式:现场投递。 (三)文件内容:按项目内容、要求制作的报价明细文件。 (四)报价须知 1.申请单位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响应采购项目内容; 2.如果因为申请单位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申请单位承担。 3.申请单位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采购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按照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可评估社会组织等级数量进行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供应商可评估社会组织等级数量由多到少进行顺序,确定可评估社会组织等级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采购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项目终止。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807室 (二)联系方式:0756-2311306
珠海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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