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等经营,经南通公司研究拟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通二队斗六东36~51畦共计8.3亩的耕地在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面积:该标的物面积为8.3亩;
2、地址:南通二队斗六东36~51畦;
2、用途:该耕地用途为种植短期农作物,不得种植超过租赁期的长期农作物;
3、若该耕地在承租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征收、占用)耕地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出租人与承租人各占50%补偿,其余补偿归甲方。(详见附件4《南通二队斗六东36~51畦8.3亩耕地承租合同》);
二、投标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租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投标底价:每亩每年租金为580元;
3、租金递增方式:自合同签订起,每 2 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租金单价递增幅度为上一周期租金单价的5%;
4、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一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当天,具体交租时间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按中标价格计算年租金的一半。合同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当天一次性支付;
四、投标报名事项及提交资料:
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7日16:00前到南通公司租赁服务部报名,逾期不受理。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到南通公司财务部,届时我司将开具合规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本人到南通公司现场签订《标的物现状确认书》,并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需要法定代表人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标的物现状确认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除以上资料外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须与我公司提供版本一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 月8 日15:00;
开标地点: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按以上地址导航)。
六、开标需携带资料
1、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已报名的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本自然人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需要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开标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委托参与投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好的投标报价单并密封处理,报价单须与我公司提供版本一致;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暗标一次性确定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大于或等于投标底价),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八、中标公示及合同的签订
开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南通公司公告栏及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中标者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手续。未在固定时间内办理完上述事项,按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处理方式
1、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投标保证金5000元可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不中标者,在开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财务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数无息退还);
十、其他事项:
1、标的物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2、本次出租的标的物仅为耕地,不包含看护房等;
3、本耕地规定不能种莲藕等水生作物及收获期超过承租期的作物;
4、不准用耕地来挖鱼塘和搭建永久性建筑物。可以搭建按国土及有关部门规定允许建设面积的临时建筑物,有关报建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
5、由于斗河、运河是我公司防涝排洪用,所以承租方不能堵塞斗河、运河;
6、耕地河道的水位控制由南通公司调控;
7、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必须对耕地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8、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
十一、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邱志锋 联系电话:13798989239
十二、承租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次项目交易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咨询地址: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7718537、7718536
登录网址 http://218.13.181.51:81/
备 注
附件:(获取方式,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1、《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
4、《南通二队斗六东36~51畦8.3亩耕地承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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