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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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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6: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2-02374
采购项目编号:JL2022-FW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6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360,000.00元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作为服务费累计实际支付的上限价,服务费按实结算,结算价为清点货物的总价值乘以1.43%再乘以投标报价(中标费率)。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该批货物总价值的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中经采购人确定的总价值为准。若结算价累计超过23,360,000.00元时,则按23,360,000.00元进行结算。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其他服务 为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的无主进口商品进行清点、检测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1项 详见第二章 23,360,000.00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一年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函件中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函件中须提供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函件中须提供能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函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函件中须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1)持有有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资格函件中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信息: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上述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保存。本项目将拒绝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18日,每天00:00~12:00,12:00~24:00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七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1022号
联系方式: 0756-8644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1栋316室
联系方式: 0756-8991002 13703005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志红
电话: 0756-8991002 13703005856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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