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珠海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珠机编办〔2018〕67号)的相关规定,斗门区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注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据此,斗门区民政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斗门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一)项目名称: 斗门区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提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根据社会组织情况,提供法定代表人从担任年份开始到离任之日的审计。 2.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对社会组织的财产进行清理,编制有关清算的会计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社会组织的剩余财产,编制清算报告书。 3.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需在25日内出具,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需在15日内出具。 (三)服务期: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服务方资格要求 服务方须是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二)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 三、报价方式 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出具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单价上限为1500元/年/家,出具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单价上限为1500元/家。 报价为1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在任年限按一年计算)的价格 、 1家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的价格。 注:(1)一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的价格=该项所报单价(元/年/家)×X年×1家; (2)一家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报告的价格=该项所报单价(元/家)×1家。 四、报价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书面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下午17:30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 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 联系人:黄翠雅 联系电话:0756-2782232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毛山里东47号
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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