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就珠海市政务电子邮箱系统运维项目组织网上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务电子邮箱系统运维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具体见询价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书》。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捌佰捌拾贰元整(¥349,882.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各分项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政务云资源服务 | 211,882.00 | 总限价: 349,882.00 | 2 | 运维服务 | 138,000.00 |
总报价或分项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项目预算,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4、服务期: 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格式自拟)。 三、报价时间、报价地点、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在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huhai.gov.cn)发布之日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内(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计算),逾期递交无效。 2、报价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栋617室。 3、报价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报价地点。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4、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文件第二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 5、报价说明: (1)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上限金额的,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人力成本、运维工具、交通、调试、培训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方式 本项目中标原则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中标。如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取消本次网上询价采购并通知已报价供应商。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栋617室。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6-2538404。 附件:珠海市政务电子邮件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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