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镇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下列两个评估标的项目进行评估,现将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 1.游志刚名下的白蕉镇东岸村黄杨河边5479.34平方米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青苗、附着物; 2.珠海市斗门区恒亿制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湖北路292号内未办证的3695.2973平方米建(构)筑物。 二、摇号时间 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3:00时至会议结束。 三、摇号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华润超市二楼); 四、见证单位 为保证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由珠海市斗门区公证处对摇号活动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五、评估机构的确定 (一)通过摇号的方式选取三家评估机构,其中第一顺序评估机构和第二顺序评估机构负责对两个评估标的项目作出评估报告,第三顺序评估机构负责对上述两家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二)摇号形式 1.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摇号由评估机构代表人按现场评估机构签到的先后顺序通过摇珠方式摇出各自相对应的号码,并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将摇取的号码登记到相应的表格上。 2.第二轮摇号在第一轮摇号结束后开始,镇工作人员在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通过摇珠方式进行摇号,每次摇出一个号码,一共摇6次,前3次通过摇珠方式摇出的号码对应的评估机构即被选定为中选单位,后3次通过摇号方式摇出的号码对应的评估机构为候选单位。 3.因中选单位取消受托资格或放弃受托而需要更换其他评估机构的,已确定的评估机构负责的工作内容不变,依候选单位的摇号顺序由候选单位对应补上。 六、评估机构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对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相关土地、房地产及资产评估的相关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向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递交资料:1.相关土地、房地产及资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法人代表参加抽签的,提交法人代表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4.法人代表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报名表一份;6.报名摇号承诺函一份。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华润超市二楼(白蕉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15992698646。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摇号的评估机构必须承诺,保证具备参与摇号的条件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申请摇号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取消该次摇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白蕉镇人民政府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附件:1.附件1法人证明及授权.doc 2.附件2报名表.doc 3.附件3报名摇号承诺函.doc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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