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21〕16号)相关要求,经过征求意见、综合评估等程序,拟将深圳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作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西路112号5号楼404室 联系电话:0756-2138845 电子邮箱:ybjyck@zhuhai.gov.cn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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