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遴选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信息类设备采购 二、遴选上限价: 项目预算80000元。各种信息类设备有上限单价(详见附件信息类采购清单报价表),超出上限单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信息类设备供货。信息类设备包括条码打印机、热敏打印机、台式机电源、台式机主板、内存、硬盘、显卡、U盘、移动硬盘、键盘、鼠标、扫描枪、网卡、交换机、路由器、网线、网络水晶头、网络工具、USB集线器、HDMI分屏器、HDMI线、S端子线、AV线、音箱、USB摄像头、散热风扇等。(详见附件信息类采购清单报价表) 四、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信息类设备采购综合评分表) 五、付款方式及考核标准: 付款金额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供货数量的合计金额,按季度结算。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发票后,合同年度内前三个季度每季度据实支付,合同年度内最后一个季度按应支付款项的90%结算。合同期内按季度进行履约考核,合同年度内最后一个季度应支付款项的10%作为考核费用,合同期满后,4个季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予以支付,有1个季度不合格者不予支付(考核标准详见信息类设备供应商季度考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与我院组织的采购项目。 六、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在 2024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企业营业执照及廉洁购销合同到综合楼四楼信息管理部登记(下方链接为廉洁购销合同模板) 香洲区人民医院廉洁购销合同
七、报价要求: 1、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相应采购项目的上限单价金额控制价。 2、响应单位应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如采购人认为出现不平衡报价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响应。 3、响应单位报价包含供应产品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4、响应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价模板中的物品品牌、规格尺寸,如擅自更改其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5、采购方按照合计总价进行综合评分,如响应单位所报单价与合计总价出现偏差,采购人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进行修正。 八、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3、按需求及时响应、配送。 4、采购方需要采购合同清单中没有的商品时,供应商承诺按不高于市场价供货(参考京东官网)。 九、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8日。 十、递交标书时间:2023年4月9日8时00分-16时00分 标书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同类业绩合同文件、信息类设备采购清单报价表、报价承诺函。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未盖章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十一、递交资料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 十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8661935/13823006120(信息管理部)、8661695(党政办)
附件1:《信息类采购清单报价表》
附件2:《报价承诺函》
附件3:《信息类设备采购综合评分表》
附件4:《信息类设备年度供应商考核表》
终审:信息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