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全面提升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如认为本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到snyncjnjk@zhuhai.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宅基地管理科 杨先生(电话:0756-2268792)。 附件:1.《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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