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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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及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50吨,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5吨,需保证污水处理运营设施24小时稳定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服务内容: 1.污水运维服务: 由专业人员对污水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及试验,做好台账记录,保证污水设备正常运行;及时采购补充生产设备常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保证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服务提供商需要安排有污水处理运维相关上岗证的人员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运营。在日常运行中接受国家职能机构与部门的参观检查接待工作。 服务期内的污水处理药剂供应及配送,消毒药剂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成分:次氯酸钠。 (2)适用范围:医疗污水消毒。 (3)院区、服务中心污水经服务提供商所配送的污水处理药剂消毒后应当满足以下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2.环境检测服务: 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本院排污许可证及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10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香洲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按期监测的废水、废气及油烟、噪声,并出具具有CMA标的检测报告; 对《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进行监测数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数据、年度报表编制等。 3.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 服务提供商应向医院提供设备清单并对设备、设施进行适当的三级维护保养,并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服务提供商应制定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年/月/日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养。 4.废物处理: 服务提供商需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残渣等废物进行合规处理,确保不影响医院环境。 5.报告与记录: 服务提供商需每季度定期向医院提交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设备运行状况、消毒记录等。 四、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请服务提供商认真准备以下材料并为内容真实性负责,我院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安排时间进行现场或线上介绍。 报名事项:填写《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及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调研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一),并于2024年1月25日17:00前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及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调研报名表》(PDF格式,需加盖公司印章)及资质要求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675162845@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称,邮件中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2.准备资料及相关事项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件等资料。 (2)案例介绍(PPT形式):公司开展项目的介绍、其他服务合作单位项目介绍等。 (3)服务价格:公司开展该运营服务项目的价格。 (4)介绍时间:15分钟。 六、咨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兰埔路178号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661675 七、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单位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八、报名表:(附件1) 202401181724597119.docx
后勤保障部 2024-01-18
终审:后勤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