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ZHPZ2023-191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南屏治超卸货场及办公租赁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捌拾叁万壹仟元整(¥831,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用途:用作市级执法机构治理超载超限停车卸货站场使用,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能承载大型超限超载车辆。场内设有不少于5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 (二)配套要求: 1.通水通电,有较完善的消防、照明设施,安保措施严密,摄像监控要全覆盖(高清,可存储一个月视频、音频资料),设施安装维护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2.场所配备不少于四名安保员,负责租赁期间的安保工作。 3.要求站场内地面已作硬化,可承载大型车、超载货车,有可通往站场的硬化道路,租赁期间,供应商须保证道路状况满足车辆通行需要,并负责道路维护费用。 4.水电费由承租人按照实际使用支付。 5.位置要求:卸货站场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延长珠海南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珠海大道南屏路口至珠海大桥东两侧)。 6.权属要求:场地应为自有物业或者从其他权属人合法租赁,并有相应的权属证明,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另:办公及仓储用房须为合法产权的固定建筑) (三)租赁期限:本次采购预算对应的租赁期限为一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按照治超任务要求,治超点设置地点以靠近流动治超巡查路段G4W延长珠海南琴路段为原则(南琴路、珠海大道南屏路口至珠海大桥段两侧),附近土地资源紧张,可选择地点有限。 2.采购人已经在现有场地(由拟邀请供应商之前年度中标提供)投入设备及配套设施约100万元,如果更换场地,现有部分建筑设施拆除后无法重复利用,搬迁设施也需要费用,重置场地约需要重新投入资金,造成浪费。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珠海哈特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止。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6-2265932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联系人:芮一帆,0756-2550023(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陈雪瑜(标书售卖)0756-2255677、2550023 传 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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