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就珠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综合服务项目发布询价采购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综合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火炬统计工作。协助我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广东孵化在线平台上完成数据上报、审查工作,组织编制《2023年度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分析报告》。统计项目具体包括: 1.珠海市众创空间季度监测、半年报、年报统计工作; 2.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监测、年报统计工作; 3.珠海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年报统计工作; 4.其它需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配合填报的数据统计工作。 (二)载体备案工作。协助我局组织全市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在线开展并引导完成日常登记工作,对新设立的孵化载体进行实地考察。 (三)资质认定工作。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协助我局组织开展市级资质认定工作,拟定评审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做好形式审查、专家邀请、项目答辩、现场核查等具体工作。 (四)运营评价工作。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协助我局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起草各类型载体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做好专家邀请、项目评审等具体工作。 (五)载体升级工作。协助我局服务载体升级,不定期梳理载体建设情况,针对有潜力申报省级、国家级载体的给予辅导。 (六)孵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孵化育成相关业务辅导培训,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工作。 (七)调研考察工作。配合我局进行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相关调研,协助组织市内外孵化载体及企业学习考察。 四、采购报价及要求 (一)项目报价 采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53万元(伍拾叁万元整)。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场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不报,视作漏报、不报费用已经在总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二)验收标准 提交过程性相关资料,包括:通知、宣传信息、项目相关企业名单(评审工作)、项目相关公示名单(评审工作)、工作总结报告等。 (三)付款方式 由甲乙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二)了解国家、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定义和有关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加速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日常咨询、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 (三)可提供(使用)技术、管理、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所聘请专家需属于省或市科技部门、相关单位专家库范围; (四)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价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六、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 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能力、科技项目评审经验等因素,同等条件下按最低价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文件: (一)承诺函(附件1); (二)报价函(附件2); (三)项目工作方案(包含项目实施步骤、人员配置、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完成期限等); (四)供应商情况(包含基本介绍、业务范围、工作业绩、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等);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正本壹份,密封包装递交。 八、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10时,请各报价单位在该时间之前将报价纸质材料递送或寄送至珠海市工商大厦主楼615室(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 九、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10时30分。 十、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二)联系人:罗俊杰 电话:0756-2213091
附件1:承诺函.wps 附件2:报价函.wps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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