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度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拟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珠海市民政局 2.项目名称: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度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4.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做好《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本年度养老服务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养老服务政策的知晓度,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1)报纸宣传:《珠海特区报》1个半版专题专版;《珠海特区报》开设4期小专栏,每期1/4版,共开设4期。 (2)电视宣传:在珠海一套进行1期专题宣传,每期时长约1分钟。 (3)新媒体宣传:第三方负责主持人采访及安排专业制作人员负责拍摄制作新媒体短视频,并在珠海特区报微信视频号上推送宣传。全年共3条,每条1分钟。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服务项目完成。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记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传媒新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12楼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年度的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重点围绕《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主要针对珠海本地百姓,需借助“珠海特区报”和“珠海电视台”等本地传媒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上述传媒渠道是均由珠海传媒新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独家负责运营,符合《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关于“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规定。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路1号(南门) 联系电话:0756-2311177
珠海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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