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洪鹤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57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对芒洲湿地鸟类调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起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对接港珠澳大桥连接线、并与广澳高速珠海段及横琴二桥形成十字交叉,向西跨越洪湾涌、洪湾水道、磨刀门水道至鹤洲,终点与鹤洲至高栏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9.654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33.5米。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0.12亿元。 (二)招标内容:编制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珠海市洪鹤大桥项目环保验收并通过。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招标人,协助完成珠海市洪鹤大桥项目环保验收并通过(不含审批时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具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不少于近三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社保证明。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肆仟元整,小写:¥264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对芒洲湿地鸟类调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服务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