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排洪渠(南围段)及场地平整工程已由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以关于金凤排洪渠(南围段)及场地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高发投〔2018〕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金凤排洪渠(南围段)及场地平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珠海高新区南围及后环片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长1.48千米,新建护岸2.97千米,滩地平整0.35k平方千米,包括渠道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滩地平整工程、景观防护工程等。工程投资估算13776.07万元,其中建安费10974.01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验收调查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提交招标人,协助招标人验收通过(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本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不少于近三个月(截至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具有1项市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伍仟元整,小写:¥105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3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金凤排洪渠(南围段)及场地平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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