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交通集团采购等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我公司将通过比质比价的方式选定车辆租赁商,诚邀符合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司参与竞投。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租赁需求及预算 1.租赁需求:大众宝来。 2.租赁数量:10辆(分批次租赁)。 3.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0个月)。 4.租赁预算:预算按56万元控制。 (二)相关要求 租赁车辆行驶公里数必须在6万公里以内且上牌时间不能低于2019年,不接受6万公里以上(含6万公里)及2019年之前上牌的车辆。 (三)交车时间:10辆车辆按批次交付使用,第一批次4辆按2023年5月10日前交付,第二批次1辆按2023年7月1日前交付,第三批次5辆按2023年8月1日前交付。 二、服务地点 (一)比质比价评比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交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办公楼 三、比质比价评分标准 根据我公司报价模板价格最低的为中标租赁商。 四、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范围,以下比质比价申请文件需密封及加盖公司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为增值税专票(含税)价格。 3.比质比价报价文件需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邮寄或送至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08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500034528,逾期不予受理。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招标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比质比价邀请函”、供应商的“比质比价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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