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门诊楼12楼检验科装修改造项目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3日 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薛业生、李允仪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7860545/020-37860516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詹老师 020-85253485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薛业生、李允仪 020-37860545/020-37860516 |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门诊楼12楼检验科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11Z1970631/ZC2023020033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门诊楼12楼检验科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6303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天河院区门诊楼12楼检验科装修改造 | 1(项) | 详见项目采购内容 | 4,000,000.00 | 3,986,303.12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时提供书面声明函。(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新版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注意“使用有效期”与“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的区别,使用有效期打印时生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复制网址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311Z1970631至浏览器中打开)。 (2)国内供应商如选取“邮购”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加收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020-37860590 联系人:郑小姐 (4)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到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詹老师 020-85253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薛业生、李允仪 020-37860545/020-3786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业生、李允仪 电 话: 020-37860545/020-3786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