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鹤大道工程,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莲鹤大道工程工程代建任务的函》进行委托代建,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莲鹤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北部,连接莲洲镇、六乡镇、白蕉镇。起点位于安江路-S272路口,终点位于香海北路。由北向南,上跨螺州河、天生河、下穿西部沿海高速、广佛江珠高速,终点位于莲鹤大道工程-香海北路路口。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高铁桥下绕行路段按限速20km/h)。道路总长18.7km,其中与珠肇高铁共线6.8km(此段用林审批已由珠肇高铁项目解决,不纳入本项目,详见用地图),现状标高基本为1-3米左右。路线在珠江肇高铁桥下共线段线位尽量利用铁路18m用地红线范围布置。工程沿线上跨螺洲河、天生河等河流。项目总投资估算206514.23万元,其中建安费158251.91万元。 (二)招标内容: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2 服务期限及内容: 合同签订后50日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0日内提交报告(报批稿),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资质证书相关项目类别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提供本单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书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不少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内,独立完成1项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以批复文件为准)。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小写:¥153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2 年 10 月 8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莲鹤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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