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报告编制,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提交招标人(不含公示及审批时间),并协助招标人验收通过。”修改为“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报告编制,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表提交招标人(不含公示及审批时间),并协助招标人验收通过。”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别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证书(环境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类别)或环境监理证书。”修改为:“(2)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别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证书(环境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类别)或近3年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合同一份。” 招标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