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洪鹤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57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0%:70%,招标人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洪鹤大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项目起点对接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向西跨越洪湾涌、洪湾水道、磨刀门水道,终于金湾区鹤洲南围垦区(接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路线全长9.58公里,全部为桥梁。设洪湾(枢纽)、鹤洲南2处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33.5米。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0.12亿元。 (二)招标内容:编制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完成环评验收所需的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报告编制,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提交招标人(不含公示及审批时间),并协助招标人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别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证书(环境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类别)或环境监理证书。 (3)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1138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室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5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洪鹤大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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