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2.0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珠高住建〔2022〕231号),项目业主为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正本清源和排洪渠工程。其中,正本清源工程包括上下北村、下栅下村、罗村、幸村、外沙村、上栅村等旧村的雨污分流和山水入流整治工程。排洪渠工程包括谭井排洪渠改建工程和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谭井排洪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佳能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1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中珠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03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估算投资额26670.37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第二次)。 2.2 服务期限及内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日内提交报告表(报批稿),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不少于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叁佰元整,小写:¥323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集团办公楼5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第二次)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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