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采购响应书.docx
附件2: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报价表.pdf
根据《珠海交通集团采购等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我公司将通过比质比价的方式选定无人机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司参与竞投。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供应需求及预算 1.供应需求:大疆行业版无人机、相关无人机型号保险服务项目以及无人机飞手培训项目。 2.供应数量: (一)大疆M30型无人机行业版1台、大疆M3E型无人机行业版2台。 (二)3台无人机相关的保险服务项目。 (三)5名无人机飞手培训项目。 3.供应期限:至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 4.采购预算:预算按16万元以内控制。 二、服务地点 (一)比质比价评比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供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办公楼 三、比质比价评分标准 根据与供应商沟通及实地考察结果,按照我公司报价模板以及“综合评价”原则,我公司对供应商的综合资质评估、业绩、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高者为优选供应商。 四、文件递交要求 (一)候选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范围,以下比质比价申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整理成册并密封包装,必须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且按以下顺序目录排列: 1.采购响应书; 2.公司基本情况及简介(需提供证明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成立日期的佐证材料);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授权证书、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供应商按我方提供的固定模板、规格、材质等要求进行报价; 7.服务承诺; 8.业绩。 (二)比质比价报价文件须在2023年6月1日17:00前邮寄或送至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05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750085168,逾期不予受理。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招标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比质比价邀请函”、供应商的“比质比价报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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