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GDXC2022110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2,605.82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室内装具 |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需求 | 622,605.8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信用信息: ①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元 方式:线上报名 (1) 投标人从公告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将PDF盖章版、Word版《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转账凭证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951967950@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注意事项:转款需注明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 (2)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九洲支行 账号:44355101040014521 (3) 必须同时提交了《购买标书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才视为报名成功,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6G。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联系方式:0756-779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6G。 联系人方式:0756-3388765 3.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0756-3388765 地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6G。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13302861819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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