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就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到期评估及修订研究项目发布询价采购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到期评估及修订研究。 二、项目概况 开展对《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科创〔2019〕93号)实施期到期评估,并协助完成政策研究修订工作,提交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和政策措施建议。 三、服务期限 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四、采购报价 采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贰拾伍万元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劳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供应商漏报、不报,视作漏报、不报费用已经在总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协助开展政策到期评估。开展政策评估调研,对到期政策内容及效果进行评估,形成相关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二)协助开展政策研究修订。分析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完成政策研究修订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二)了解国家、省、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定义和有关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日常咨询、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具体相关项目经验; (三)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价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七、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 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能力、科技项目评审经验等因素,同等条件下按最低价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八、响应文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文件: (一)承诺函(附件1); (二)报价函(附件2);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供应商情况(包含基本介绍、业务范围、工作业绩、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等);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加盖公章,正本壹份,密封包装递交。 九、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请各报价单位在该时间之前将报价纸质材料递送或寄送至珠海市工商大厦主楼 615室(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 十、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0日上午11时。 十一、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二)联系人:罗俊杰 电话:0756-2213091
附件1 承诺函.doc 附件2 报价函.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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