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构建农技推广服务新平台,强化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现对金湾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运营项目(第一期)进行公开采购,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以下简称“采购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金湾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运营项目(第一期) (二)采购内容:金湾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运营(第一期)供应商采购,运营主要任务如下: 1、负责网红直播间、专家工作室、培训室的日常运转和场地、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2、负责运营中心运营缺项设备的补充,负责水费、电费缴纳,设备维修维护和日常办公用品的保障支出。 3、合同期间举办5场以上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免费帮助周边农民带货,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4、协助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加强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乡土专家对接,做好农业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宣传发动农民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免费参加有关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种养殖技术水平。 5、协助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成效。 6、协助金湾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协助乡土专家、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微信(qq)、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提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二、项目预算、完成期限及评标方法 (一)采购预算: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报价高于上限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任务完成之日止(另行协商)。 (三)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照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提出的运营方案及质量等因素,最终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并通知签订合同及开展后续相关业务,其他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和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三)有自媒体或其他传媒性质的运营功能; (四)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支机构报价。 四、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运营缺项设备补充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余款在完成任务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响应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纸质版一份,包含:营业执照(必须)、报价文件(必须)、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材料、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封装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于2022年9月13日18:00前递交响应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七、公告媒体 (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zwzx/mindex.html)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和地址 1、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联系人:谢先生 3、联系电话:0756-7263173 4、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
附件:1.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报价表 5.商务内容响应情况 6.综合评分指标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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