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现场情况、资格审查结果、评标报告、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异议受理: 招标人:珠海市水利设施管理和技术中心(原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联系电话:0756-33327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27856606 3.投诉受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538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