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披露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拖带、拆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有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规则,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按现有的状况和状态进行转让、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物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物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物移交的凭据; 3.转让方已对标的物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物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转让方向买受方按标的物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6.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出库过程的拖运、转移、拆解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7.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间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对竞买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与竞投; 8.现场查勘要求: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及行程码出示工作; 9.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物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物现状,竞买人不得在竞得标的物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物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10.竞拍结束后竞拍结果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政务公开采购招标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与买受人签订相关协议; 11.买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自办理交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提取完毕,买受人负责标的物拖运、转移至拆解场所过程中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12.该项目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