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财务抽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及现场财务抽查服务采购项目。 2.基本情况: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文件要求,拟开展2022年香洲区社会组织现场财务抽查审计项目,预估抽查审计我区社会组织40家,按照每家约2000元计算,约需经费80000元。 3.要求: (1)受委托的供应商必须安排不少于两名具有会计师职称人员自行前往被检查社会组织登记地现场开展财务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当场填写财务检查情况表; (2)受委托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审计项目,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完整、公正。 (3)受委托的供应商办理审计业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借口向被审计单位收取或者索取任何费用及其他方式报酬,或接受被审计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审计公正性的宴请等活动 (4)到香洲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进行现场财务检查。协助开展审计的重点如下: ①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 ②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③财务核算和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④资产管理是否规范; ⑤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⑥税务及票据管理情况; ⑦财务监督情况。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资格要求 1.需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2.开办超过3年以上;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 4.至少要有两名注册会计师;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保证书。 6.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对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和财务检查经验,综合实力强,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社会组织现场财务检查的工作任务;提供近3年承接市、区级社会组织财务检查资料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香洲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室(人民东路518号2楼203室)。联系人:赖春霞;联系电话:0756-2617199 3.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至香洲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室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职称复印件; (7)本公告资质要求中需证明的事项; 4.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参与报名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招标文件,前往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306会议室(人民东路518号3楼306室)参与现场投标,逾时不候。 (1)投标文件须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组成: ①正本一份,包括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 ②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人证明(原件); 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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