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2年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储备库项目(项目编号:GDKAD22ZHGZ0307-41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储备库项目
2.项目内容:
(一)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负责珠海市属公园养护及珠海大道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养护工作以及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等,为了更加公正、公开、公平的选取供应商,并有效完成招标任务,同时缩短招标时间,节约成本,我司将建立供应商储备库。
(二)服务期为一年,满一年服务期后,经考评合格的供应商可续签第二年合作协议。单次金额在政府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将在供应商库中以询价、邀请招标或现场摇珠等方式确定单次中标供应商。
(三)本供应商储备库招标共分5个包组,分别为:
包1:广告制作(该包组选取15家单位)
包2:绿化施工(该包组选取10家单位)
包3:施工劳务(该包组选取15家单位)
包4:市政公用管养(该包组选取15家单位)
包5:设计服务(该包组选取10家单位)
3.项目预算:/
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满一年服务期后,经考评合格的供应商可续签第二年合作协议。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办法。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制的设计企业除外),具有独立的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广告制作、绿化施工、施工劳务包组除外)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广告制作、绿化施工、施工劳务包组除外)。
5.另各包组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包1:广告设计
(1)无要求。
包2:绿化施工
(1)需提供2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
包3:施工劳务
(1)施工劳务的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包4:市政公用管养
(1)市政公用管养的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管养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包5:设计服务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6.其它事项(所有包组):
(1)所有入库单位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接库内业务,若存在项目规模超过备选库部分单位业务资质承接范围的情况时,自动将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排除在该项目备选单位外。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资料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05月11日(5个工作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购(非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keanda.com/”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
2)邮购(非现场报名):投标人需将《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keanda@163.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0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30
3.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35号城建大厦9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6-321231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505室
联系方式:吴先生 0756-266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韦小姐
电 话:0756-2663888
珠海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