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就本采购项目(编号:2022/商事服务处/13号)公开面向符合项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欢迎前来应标(报名、报价投稿)。 一、项目事宜 (一)项目名称: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二期适应升级(开发类)(自主)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元整(¥263,000.00)。 (三)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注:如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中标”价格包含相关代理和评审等费用。】 (四)支付方式遵循原则:以货物到达、成果交付、时效约定等验收后支付相应约定款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选办法:按照我局相关规定,采取(自主)最低价法方式开展。 【注:对至少3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经济报价,确保在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经济报价最低的应标单位,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应标资料(报名投稿)要求 (一)应标单位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法人。 (二)提供的相关资料均为真实,在参与项目过程中无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或报价。 (四)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第一部分)》(详见附件1)。 【注:按顺序单独排列整理,切勿与项目报价表混装。】 三、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附件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二期项目适应性升级开发清单(项目详情咨询:黎先生,联系电话:8813120)。 【注:应标单位须对本项目的需求清单部分进行整体响应,如有涉及偏离部分,仅允许出现“正偏离”并在“分项报价表”备注说明。未整体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即报价无效)。】 四、应标资料(报价投稿)要求 (一)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如有按单价或实际产生数支付的,最高实际产生结算支付的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二)报价表如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情况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分项报价与《项目报价表》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改《项目报价表》。由评标组现场作出修正调整。 (三)如提供的是纸质版《项目报价表》,需准备一式两份。 (四)按要求填写《项目报价表(第二部分)》(详见附件2)。 【注:对应需求清单或列表排列,数据的小计、金额合计等需计算无误。】 五、资料整理要求 (一)电子文档整理:根据应标(报名、报价)《报名资格审核表(第一部分)》和《项目报价表(第二部分)》要求,逐项对应提供相关资料,并按顺序整体扫描(彩色)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如采用Word文档、图片、PPT等载体方式整理报送的材料将视为不符合报送要求,为无效报送。】 (二)纸质(含邮寄)整理:根据应标(报名、报价)《报名资格审核表(第一部分)》和《项目报价表(第二部分)》要求,逐项对应提供相关资料,并按顺序分类排列装订,分别使用不透明文件袋或信封独立封装后按要求送达或邮寄。 (三)按照“大类小项”原则排版分类。资料均需在“标题”或“封面”写明“xxx公司:参加xxx项目的报名资料(第一部分)”和“xxx公司:参加xxx项目的报价资料(第二部分)”。 (四)扫描件或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未按要求整理报送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六、应标资料送达要求 (一)本项目通知的应标(报名、报价投稿)资料有效期为挂网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送达: 1.电子邮箱网址:hqzhzf@sina.com; 2.纸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华路59号,商事服务局综合事务处101室(采购办收)。 七、其它要求 (一)本招标通知所记载的开展程序和内容等,适用于采购单位的(自主)采购流程和规定办理。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组发现应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标单位的报价且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应标单位需对市场价、成本等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证明材料。如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报价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予采纳并取消应标资格。 (三)本项目的偏离分为以下2种情形: 1.正偏离:是指采购文件要求需提供或承诺事项优于所要求的内容项; 2.负偏离:是指采购文件承诺部分劣于或低于所要求的内容项。 (四)评审序列第一名的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违反相关采购规定被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导致不能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的,由序列第二名候补,如第二名仍出现上述情形,由第三名候补(以此类推)。 (五)评标组在开展评定过程中如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形的,该项目按《报名资格审核表》出现“正偏离”居多的应标单位最终评定为中标供应商。 (六)应标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电子扫描件件和纸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若无特殊说明,本项目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八)项目文件中标有“★”的要求均为关键条款或指标。应标提供的资料,即默认为应标单位已熟读并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均需写入合同条款中。否则当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通知挂网公示至有效期届满后,应标单位参与数不足或经资格审查排除后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进入(自主)采购的下一步程序。 (十)上述未尽事宜将通过附件中的说明、声明、备注等作为补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华路59号,商事服务局综合事务处101室(采购办收); (三)联系方式:0756-8933321。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表(第一部分) 2.项目报价表(第二部分) 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二期项目适应性升级开发清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表(第一部分) 附件2:项目报价表(第二部分) 附件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二期项目适应性升级开发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