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4年珠海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项目(半年期)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珠海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项目(半年期)。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24个“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督导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 1.提供不少于288天次的督导服务,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16个小时。督导需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不少于5年的实务经验。服务方应保持项目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承诺配备人员3个月不准变换。 2.提供专业督导服务,通过定期督导、组织总结会议或专业技能培训等形式指导“双百”社工科学开展专业服务,提升全市“双百”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 3.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服务区域情况,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4.开展日常监测评估。及时跟踪检查社工站的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通过月度、季度日常监测、年终对社工站工作进行评估等工作,重点针对工作难点弱点进行整改,协助推进标杆社工站建设工 作的开展; 5.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陪同入户探访,指导“双百”社工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6.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7.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8.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9.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运营公众号等相关行政工作; 10.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督导人员的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有较强的实务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工作理论水平,能熟练运用督导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开展工作。 3.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28.04万元(人民币)。若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以来(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六)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6: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递交方式:现场投递。 (三)文件内容:按要求制作的项目安排及报价明细报价文件。 (四)报价须知 1.申请单位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响应采购项目内容; 2.如果因为申请单位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申请单位承担。 3.申请单位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路1号(南门)珠海市民政局405室 (二)联系方式:0756-2311992
珠海市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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