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2-00003 项目编号:GXZH2021FW071 项目名称: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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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99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60,000.00 | 3,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完7座水闸的安全鉴定送审成果,送审成果通过技术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修编报批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供应商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 (4)广东省外供应商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情况网页截图);省外单位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2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六 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六 号开标室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林诗伦、0756-2625188),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星园支行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44353701040017994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及联合体投标;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栋2楼 联系方式:0756-726397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25 联系方式:0756-2625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兴万 电 话:0756-2625188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金湾区“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pdf 委托代理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