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3号),建立健全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保障食品和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我局组织起草了《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到snyncjxmk@zhuhai.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兽医管理科许文元(电话:0756-2238793)。 附件:1.《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 2.《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起草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附件1 《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doc
附件2 《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修正草案)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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