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为要”工作部署,以全面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立足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就近便利的原则,高质量发展斗门区居家养老服务。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拟对斗门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组织采购,现对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21日,共计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斗门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日间生活照料、助餐送餐、心理疏导、文化娱乐、个案辅导、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2.智慧养老系统平台管理(含机构养老)。派遣专职人员,负责智慧养老系统日常运作管理服务。 3.对井岸城乡特困人员、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重残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关爱服务。 三、服务指标: (1)在社区服务的社工机构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免费为进入中心的老年人围饶“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服务宗旨开展不少于100场节日为老服务活动,服务人次≥3000人次;中心年度服务老年人≥5000人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至少400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科学制定中心功能布局和制定相关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制作简报、折页等宣传品≥2000册。负责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督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务及责任均须有清楚的界定,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图,明晰其整体组织架构及权责关系。服务的宗旨、目标、内容、形式均必须具有公开性,并制作相关资料以备公众阅取,所用文字措辞应当明白易懂。 (3)小组服务: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各类小组或兴趣班≥8个,小组人数≥8人,小组节数5节,小组成员出勒率≥60%; (4)社区活动:为老年人开展包括法律、心理、健康、社交等各类讲座、培训、活动,项目周期内次数≥12次。 (5)志愿者服务:整合资源,培育1支由老年人组成且人数不少于50人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培训≥4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探索推动“物业+养老”联动服务模式,提升社区互助互爱养老氛围,提高社区凝聚力,推动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有序参与。 (6)宣传服务:针对周边社区开展宣传活动≥12次:建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渠道和平台,每月≥1次开展信息推介活动,对关键活动进行新闻报送。 (7)负责将中心内所有服务活动档案、记录资料按归档要求立卷明档。 (8)其他区民政部门托委业务。 四、运营要求:服务方须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资质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人员资格条件 | 项目主管 | 1人 | 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且有相关养老服务场所运营管理经验2年以上经验。 | 助理社工 | 2人 | 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社工专业专科毕业相关工作经验。 | 护老人员 | 3人 | 具备相关医学、康复、养老护理员证书或其他养老技能培训。 | 工作人员 | 4人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精通粤语和普通话,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
五、项目预算:玖拾万元整(¥:900000元)。项目预算为定额经费,包含人员经费、业务活动经费、管理费、税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见附件) 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参与本次采购的服务方在公示期内提交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资质材料至斗门区民政局。联系人:李俊豪,联系电话:0756-2782218,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47号。
附件:斗门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托管服务项目运营方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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