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就珠海市数字政府指标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数字政府指标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133,600.00)含税费。 最高限价:上述预算金额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数量 “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1项。 密码资源池服务1项。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内容 详见《珠海市数字政府指标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二)相关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珠海市数字政府指标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服务清单内容,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授权分支机构投标,若为授权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法人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时间、报价地点、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在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huhai.gov.cn)发布之日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内(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计算),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报价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6楼603。 3.报价方式:请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报价地点。 4.报价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最后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方式 本项目中标原则为符合项目询价要求(含需求书要求)者最低价中标。如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3名,取消本次公开采购并通知已投标供应商。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6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38051 附件:珠海市数字政府指标监测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
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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