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珠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珠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 规划范围:珠海市管辖的水陆域滩涂 规划概况:结合珠海市未来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修编《珠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2-2030年)》。根据珠海市水域滩涂资源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全市水域滩涂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三个一级区,其中养殖区3985.76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域总面积40.94%;限养区3408.83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域总面积35.02%;禁养区面积2340.72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域总面积24.04%。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2021年为基准年。 通过对修编珠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到2030年,对水产养殖业的供给侧改革取得突破,生态养殖取得较大发展,实现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各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海洋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水产养殖产业格局。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6-2236936 联系邮箱:snyncjyyk@zhuhai.gov.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水产科技楼507 邮编:524088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9-2383910 联系邮箱:529333450@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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