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咨询和指导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咨询和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2.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2号)文件要求,拟开展香洲区2021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项目。 3.项目内容: (1)参考《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指标》的要求,制定珠海市香洲区各类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2)制定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组,为社会组织提供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咨询和指导服务。 (3)对每个社会组织提交的2021年度报告的项目、内容、数据与相应法规、政策、法人治理规则、章程以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范要求进行逐项的比对、核算、校验、实行精细化审核,形成单独的监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 (4)对社会组织单个年度报告的监测评价,原则上自社会组织在登记管理机关网站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完成、登记管理机关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形成监测评价书面报告并盖章后上传至年报系统。 (5)对年度工作报告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我区社会组织总体发展情况报告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个基本分析报告,并提出重点培育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建议。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伍仟元(¥95000.00)。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提供方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社会组织监测工作必需的办公设备,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价队伍,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外,还要严格依照监督评价标准和程序,不得随意简化评审流程,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工作。 2、服务提供方要客观公正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教育引导监测评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服务提供方要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4、服务提供方应固定人员上岗,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在社会组织从业2年以上经验且熟悉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1名以及专(兼)职注册会计师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需在采购方工作窗口配合开展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直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服务提供方履约上岗前提供上岗人员相关资料给采购人核验,核验符合后方可上岗。服务提供方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委托方组织业务培训,具有相应业务能力。 5、本次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的数量不少于583家,并配合完成其他社会组织工作。 6、项目执行期间服务提供方须接受委托方根据谈判项目要求及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质量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要求。 7、纪律及保密要求。服务提供方应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如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即取消服务提供方的评价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服务提供方有维护委托方声誉的义务,不得以委托方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工作,对委托方所有年报内容保密。 三、资质要求 1.服务团队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在社会组织从业2年以上经验且熟悉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以及专(兼)职注册会计师1名以上。 2.具有近三年来承接过社会组织年报项目工作经验,提供合同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香洲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室(人民东路518号2楼203室)。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2617199 3.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至香洲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室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提供近3年承接社会组织年报(检)工作合同; (6)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参与报名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方案、报价等相关文件,前往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参与现场投标,逾时不候。 (1)投标文件须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组成: 1、正本一份,包括项目报价书(报价以单价为准,服务数量583家,加盖公章,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 2、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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