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维保方: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已列入年度机电养护专项计划,江珠高速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项目,因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招标失败,现对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进行比质比价后选取养护单位。比质比价邀请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起于珠海市斗门区横镇的耕管新村界河南岸与江珠高速公路江门段终点相接,终于鹤洲北垦区,与珠海大道和鹤港高速相接,路线全长31.636公里,双向四车道,设管理中心一处,莲洲、斗门收费站共两处。 2.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主要内容是对莲洲、斗门两个收费站的计重设备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等项目。 根据运营公司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严格按照维保方案(附件1)要求完成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维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 3.维保预算 (一)维保项目: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 (二)维保预算:356640元,合作期限:三年,每年度费用不超过118880元。 (三)维保类别:江珠珠海段斗门收费站、莲洲收费站,共2个收费站,共计9套计重设备,含有中储整车2套、中储轴组2套、四维轴组5套。 二、参与比质比价单位(以下简称“维保方”)资格要求 1.维保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维保方需含有三年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维保经验,并含三家及以上高速公路合作证明。 三、比质比价评分标准 根据集团信息发布挂网结果,初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维保方进行比质比价。按照“综合最优”原则,对维保方的投标文件规范性、综合资质评估、服务承诺、报价、维保方案等相关方面进行评估打分,评分高者为优选维保方;维保方选定后,比质比价小组向公司提交比质比价工作情况报告,完成比质比价资料整理归档。评比标准具体如下: 评比内容 | 评比说明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按以下第四条文件递交要求进行。 | 企业综合资质评估 | 主要根据维保方注册资本、经营时间、从业人员资质等横向比较评比打分 | 服务及质量保障 | 根据需求提供方案,制定合理保障方式:保障方式详情、可行性强,保障条款是否有针对性项目进行罚款及增值服务。 | 维护方案 | 方案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方案,如:特殊情况响应时间、故障修复及时性等。 | 报价 | 据报价模板按类别进行评分,总价越低得分越高,总价最低为满分,与最低价格差值按名次顺序依次得分。 |
四、文件递交要求 候选维保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范围,以下比质比价申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整理成册并密封包装,按正、副本各1份递交,必须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且按以下顺序目录排列: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简介(需体现注册资金、成立年限); (二)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下载)、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作案例:案例需提供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与各类大型企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五)报价表(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维保方按我方提供的固定模版。 (六)服务承诺、施工方案(按以上评比说明提供相应资料)。 (七)比质比价申请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方式及联系人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邮寄或送至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 3.招投标过程沟通、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周建程,电话:13596306698。 六、比质比价评审程序 运营公司将组织对各参与单位所提交的比质比价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原则上将工作任务授予比质比价申请文件符合要求且报价(总价)合理的比质比价申请单位。如各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且均明显与市场价不符,运营公司有权对报价进行调整,或宣布本次比质比价无效。 附件:1.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维保方案 2.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比质比价申请(报价)文件 3.资格审查表 4.江珠珠海段2023-2025年度收费车道计重设备维保工程(第二次)报价表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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