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赴德国、比利时、沙特参加省厅推介活动及举办珠海交流推介会项目。 (二)项目内容:组织企业参加省厅在德国、比利时、沙特举办的推介活动;在德国慕尼黑举办中国(珠海)-德国(慕尼黑)交流推介会(会议规模60人),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一场中国(珠海)-比利时(布鲁塞尔)交流推介会(会议规模50人)。 (三)项目预算:组织企业无相关预算,事后根据相关政策申请;两场交流推介会预算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捌千元整(¥498000.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履约期限:2023年9月12日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招标单位将在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按最低价原则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承接本项目。若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有曾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过因公出国服务的,则其排序靠前。 四、报价文件组成、封装及份数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价文件 5.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二)报价文件封装及份数 正本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在文件袋中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联系人 递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18时00分。 递交报价材料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08室。 联系人:蒋小姐,0756-2228641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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