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省道S272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第二次),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省道S272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省道S272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目标、方案及措施、协助甲方做好验收自查及整改工作、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现场监测与实验室分析、编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协助配合海洋专题验收评审会、验收材料公示及呈报备案审批、完成主管部门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许可文书等工作。招标人有权对范围进行增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二)招标内容: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省道S272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第二次)。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主管部门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许可文书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具有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工程或市级(含市级)以上海洋环境监测业绩。 (6)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万伍仟肆佰伍拾贰元整(¥405452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8 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路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与翠屏路交叉口东140米2楼招标部)。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登记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12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珠海路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与翠屏路交叉口东140米2楼招标部)。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一层RA5-11单元 联 系 人: 杨紫薇 电 话: 18926991891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路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与翠屏路交叉口东140米 联 系 人: 杨梓睿 联系电话: 17666016221 电子邮箱: 2367670073@qq.com 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省道S272跨海大桥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第二次) | 报名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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