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就2023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阶段评审服务采购发布询价公告,欢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前来参加报价竞标。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阶段评审服务(“材料评审+答辩评审”阶段) 二、项目概况 根据《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113号),拟对我局受理申报的2023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现拟从熟悉我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情况的科技服务机构中委托1家组织开展“材料评审+答辩评审”阶段的专家评审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采购报价 采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场地费、食宿费、差旅费、材料印刷费等开展评审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原则和依据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托专家咨询,充分发挥服务机构在项目提供咨询方面的能力和经验,确保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评审依据: 1.《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科技计划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监督办法》; 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113号); 5.2023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6.《珠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7.《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规模和工作内容 项目总数约260个,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约200个,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约60个。 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及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评审需求,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制定项目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审定后实施。 2.设计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申报书,结合我局工作要求,设计每一轮评审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审表格,并与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确认评价内容、权重设置、评价等级和评审方法。 3.组织开展线下项目申报培训工作。根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于珠海市开展线下项目申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政策解读、项目申报培训辅导、项目申报要点解析等。 4.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根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派专人驻点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协助开展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开展“材料评审+答辩评审”两轮评审;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开展“材料评审”一轮评审。项目按照产业领域(学科领域)合理细化分组,组织专家按评审要求、流程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审结果。 5.整理、汇总评审结果。完成相应环节的项目评审工作后,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整理形成综合评审报告,报市科技创新局。 (三)评审方法和组织形式 1.产学研合作项目 评审方法:以2023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材料为主要信息基础,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法,以材料评审专家评审分数、答辩评审专家评审分数及专家组意见为评审结论主要依据,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该项目评审须构建专家库,选取的技术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学术造诣深,熟悉项目技术领域、有较高的评价分析能力,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从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专家库随机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 组织形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第二阶段为答辩评审。 第一阶段: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按照产业领域分为若干个评审小组进行材料评审。每个评审组的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本轮专家均为项目对应领域的技术专家。 第二阶段:每个评审组要求由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设组长1名),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 2.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 评审方法:以2023年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材料为主要信息基础,采用定量评分,“材料评审”一轮评审模式,以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为评审结论主要依据,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该项目评审根据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同行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选取的技术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学术造诣深,熟悉被评项目技术领域、有较高的评价分析能力。每个评审组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本轮专家均为项目对应领域的技术专家。 (四)评审专家遴选基本原则 以上两轮评审工作专家的遴选应遵循专业对口和回避原则,原则上从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专家库中抽取。评审组专家成员涵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每组同一单位专家仅限1名。要求尽量细化行业领域,抽取行业领域对口的专家参与评审,以保证评审专家的专业性及权威性。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遴选专家名单均须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审批确认后,再通知落实。 (五)评价结果的要求 1.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应尽量详实,且有针对性,与项目得分应具有紧密的关联性,能够充分体现项目得分的评判认定依据,并列明项目的优势及存在问题等。 2.综合评审报告: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出具综合评审报告。 (六)完成期限 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评审报告、完成相关评审过程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熟悉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五)所聘请技术专家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学术造诣深,熟悉项目技术领域、有较高的评价分析能力。参与评审的行业技术专家需兼顾行业分布,并熟悉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有关政策。 (六)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 (七)报价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七、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 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文件: 1.承诺函(见附件1)。 2.报价函(见附件2)。 3.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包含项目评审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工作程序,经费预算)。 4.工作总结(包括经营状况、工作业绩、执业水平等内容)。 5.本邀请函第六项“供应商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盖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包装递交。 九、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5:30。请各报价单位将材料以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601室。 十一、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6:00。请各报价单位派员凭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参与,超过15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开标,不影响评标结果。 十二、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地址: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 2.联系人:陈基耘,罗雯雯;电话:2113992,2137372
附件1:承诺函.doc 附件2:报价函.doc 附件3:投标人综合评分表.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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